美国商务部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终裁结果明细

2012年10月13日 19:58    发布者:1770309616
  美国商务部10月10日公布了对华太阳能反倾销补贴终裁结果,结果认定中国大陆光伏制造商向美国出口的太阳能产品倾销幅度在18.32%至249.96%,接受可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额度在14.78%到15.97%之间。扣除重复计算的10.54%中国出口退税,美国将对中国光伏企业征收的合并双反关税在23.75%到254.66%,其中天合为最低值23.75%,尚德为35.97%。
  在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中,该案的主要被告尚德电力和天合光能被判定倾销幅度分别为31.73%和18.32%,另外59家主要出口商则被认定倾销幅度为25.96%,其余中国公司倾销幅度为249.96%。而在初裁结果中,尚德电力和天合光能被判定倾销幅度分别为31.22%和31.14%,另外59家主要出口商则为31.18%。与初裁结果相比,尚德略微提升,剩余类别出口商保持不变,而天合与另外59家中国光伏公司倾销幅度认定则有所降低。
反补贴方面,尚德及其关联的10家公司被判定接受补贴14.78%,天合为15.97%,其他光伏进出口商和制造商为15.24%
  在反补贴调查方面,尚德及其关联的10家公司被判定接受补贴14.78%,天合为15.97%,其他光伏进出口商和制造商为15.24%。而在反补贴初裁结果中,尚德与天合被认定的补贴额度分别为2.9%和4.73%,其他中国企业为3.61%。可见反补贴终裁将补贴额度的认定提高了一成左右。
  这主要是由于中国出口退税在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中重复认定所致,为解决这一问题,美国商务部特别明确在征收反倾销补贴时,需从倾销额度的认定中扣除10.54%。因此,根据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美国将对中国光伏企业征收的合并双反关税在23.75%到254.66%,其中天合为最低值23.75%,尚德为35.97%。
  与初裁结果相同,本次反倾销调查涉及产品包括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以及使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装的组件、电池板及其他建筑一体化产品。本次调查不包括使用非晶硅(a-Si)、碲化镉(CdTe)或铜铟镓硒(CIGS)技术生产的薄膜太阳能产品。同时不包括面积小于10000平方毫米,应用在非发电类用途的消费类产品上的晶体硅太阳电池(该消费类产品使用太阳能电池产生的电能,若集成多片电池,则总面积小于10000平方毫米)。
  此外,终裁结果中保留了不包括使用第三国电池的论述,美国商务部指出本次调查包括第三国使用中国大陆电池生产的组件或太阳能电池板;但不包括中国大陆使用第三国电池生产的组件或电池板。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在11月23日前公布最终裁决,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认定中国出口美国的太阳能电池危害美国国内产业,美国商务部将正式开始执行本次双反调查的认定结果,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没有危害,双反调查将就此终止。
该案的主要被告尚德电力和天合光能被判定倾销幅度分别为31.73%和18.32%,另外59家主要出口商则被认定倾销幅度为25.96%,其余中国光伏公司倾销幅度为249.96%

来源:PV-Tech

中国商务部:双反太过分是要付出代价的!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昨日发表谈话表示,美国商务部无视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的合理抗辩,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产品采取不公正的征税措施,中方对裁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
  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太阳能电池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中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从18.32%到249.96%不等,反补贴税率从14.78%到15.97%不等。
  按照美方贸易救济程序,除美国商务部外,此案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根据日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今年11月23日左右作出终裁。
  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据美国商务部数据,2011年美国从中国进口了价值约31亿美元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上述终裁基本断绝了中国光伏组件向美国出口的可能,中国光伏企业面临极大挑战。
  沈丹阳指出,中美在清洁能源领域合作密切,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对中国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也将损害美原材料和设备出口商以及美消费者利益。
  “中美两国企业合作日益深化,利益纽带日益紧密。希望美方改正其错误做法,尽早终止对华太阳能电池产品的贸易救济措施,支持中美两国产业交流与合作,推动新能源和绿色经济发展。”沈丹阳说。
  在美国商务部做出终裁的第一时间,中国光伏企业也通过机电商会发表声明称,中国企业从来没有实施、也无意实施低价位恶性竞争。此次调查结果很大程度上扭曲了中国光伏产业的生产及对美出口情况,带有严重贸易保护主义性质,必将对美国和全球清洁能源市场的中长期发展带来很大的损害。
  中国企业将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产业损害程序中继续坚持抗辩,且不排除通过美国国内诉讼或多边贸易机制等途径,对美方的不公平做法提出挑战,维护合法利益。
  人民日报:美欧对华双反要付出代价!
  美欧对华“太阳能战争”大幅升级。
  10月10日,美商务部就对华太阳能电池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中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从18.32%到249.96%不等,反补贴税率从14.78%到15.97%不等。此前一个月,欧盟于9月6日宣布对华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初步估算涉案金额超200亿美元。
  欧洲占全球光伏电池市场几乎70%,美国则是第二大市场。美欧的“双反”,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冲击可想而知。然而,即使不考虑事实和公平,不考虑中国已经具备发动贸易报复和在世贸组织打“规则战”的能力,仅从美欧自身得失,这场“太阳能战争”发动者也在多方面深陷误区。
  最大的误区就是,这场“战争”本身将会压缩光伏市场成长前景,进而损害美欧意欲拯救的本土光伏产业。
  光伏产业与传统化石能源竞争的关键,在于降低成本。产业是在常规能源持续大幅暴涨背景下,实现高速增长的。太阳能发电迄今成本较高,且在稳定性等方面,不能与火力发电站相比。如果常规化石能源保持低价,市场规律将使光伏产业需求降低。需求和生产规模太小,不足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之时,光伏产业成本难以下降,也就更难打开市场销路。
  常规化石能源价格暴涨之时,太阳能发电才具备一定商业竞争力,形成良性循环。
  而这一良性循环的实现,关键在于高投资和快速形成生产能力,推动生产成本快速降低,建立价格竞争力。
  怂恿对中国同行发动“双反”,企图维持光伏产品高价的美欧厂商,奉行的是一条不切实际的错误经营思路。这种思路,只能使光伏产业在常规化石能源面前难与争锋。
  须知全球光伏产业面临的现实是:这两年全球初级产品牛市已经终结,包括能源在内的初级产品行情大幅下跌。美国的“页岩气革命”更令石油天然气价格面临继续下行重压,该国天然气价格比一年前下跌了一半左右,欧美石油巨头盈利因此普遍下滑。
  这种市场环境下,新能源价格维持高位,只能使其在传统能源价格下跌时加速淘汰。既如此,就算美欧政府“成功”将中国光伏产品拒之门外,其本土光伏企业也经受不起低价的传统化石能源竞争。
  中国国内市场广大,且中国政府必定在国内消费和开拓新市场方面采取措施,以保住这个产业。美欧“双反”首先不可能打垮中国光伏产业这个竞争对手。此外,中美中欧在清洁能源领域合作密切,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对中国“双反”,必将同样损害美欧原材料和设备出口商以及美欧消费者利益。
  这种损人损己的结果,一定不是欧美光伏产业和政府想要的。
  这种向全世界发出了贸易保护主义和阻碍新能源发展的消极信号,与全球大趋势背道而驰的做法,一定会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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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面对美国光伏双反终裁?
  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光伏产品做出双反终裁,将征收34-47%关税。10月11日9点,经济之声评论:中国光伏产业再遭打击,自救图强是硬道理。
  据报道,美国商务部在北京时间今天(11日)凌晨5点多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将对从中国进口太阳能板与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34%至47%的关税。按照美国贸易救济程序,除美国商务部外,这一结果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根据日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一个多月后的11月23日左右作出终裁。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作出肯定性终裁,美国就会要求海关对中国的相关光伏产品产品征收高额的双反关税。对大多数中国光伏产品制造商来说,今天凌晨美国做出的这个终裁结果,要比今年早些时候宣布的初步判决更为严厉。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做出这样一个严厉的双反终裁结果,将对本就处在寒冬中的中国光伏产业造成很大的影响。《央广财经评论》,马上请出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一起来评论这个话题。
  美国商务部今天凌晨宣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终裁结果,对从中国进口太阳能板与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34%至47%的关税。这个结果是不是比我们预想中的情况还更糟糕一些?
  林伯强:其实美国商务部裁定的这个结果没有出意料之外,但是比原来的好像更为严格一些。虽然还要美国贸易委员会的投票,但应该是比较确定了。所以说这种双反调查通常是很难全身而退的,关键还是税率的问题,现在来看税率还是很高。
  也就是说中国光伏产品以后如果要进入美国就必须付出高额关税,这个事是不是已经板上钉钉了?
  林伯强:我觉得已经是基本上是确定了,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怎么应对的问题了。我觉得美国30%到40%多的税基本上已经把我们国家的光伏竞争力去掉了,要么你就丧失市场,要么你就亏损买卖,我觉得这两种可能都不是好办法,所以接下来咱们还是得自己想办法应对。
  除了关注美国,我们也注意到欧洲光伏产业联盟也发起了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补贴诉讼,目前欧盟还没有最终立案。美国做出这样双反终裁,对欧盟正在进行的双反进程会产生哪些影响?
  林伯强:其实比较悲观。在当初美国提出双反的时候我就觉得欧盟会跟,我曾经做过这样的评论,现在看来没有什么意料之外,之所以说比较悲观就是这个双反的套路差不多,美国成立的话欧盟那边也很可能会成立,现在的问题是欧盟对于中国光伏产业的打击更为严重,美国打击其实没有那么严重。
  我们的光伏产业在欧盟的市场会更大一些,影响更大。从美国到欧盟,看起来中国的光伏产业出口目前重重障碍,有人就说既然我们出口受阻了,就应该大力发展国内市场,比如建一些光伏发电站,既节能环保又能消化目前我们光伏产业的产能。目前为什么没有大规模的启动光伏产品的国内市场呢?
  林伯强:其实是这样的,光伏在整体能源当中是个奢侈品,比较贵,欧盟美国之所以可以做的比较好是因为政府的补贴比较大,老百姓的电价承受能力也比较高。当然,大家必须把太阳能区分开来,终端设备制造咱们比较强,但是终端利用他们比咱们强很多,前期的中国太阳能企业基本上靠美国跟欧盟的大规模太阳能补贴来支撑的。所以说站在一个更高的高度讲,我觉得中国之所以说前期没有做的很大,跟太阳能比较贵有关系,跟太阳能企业本身的市场定位也有关系。
  很少有人提出国内市场应该怎么办的问题,到最近才提出来是不对的。当一个产业整体的市场都依靠国外时,这个行业肯定是不可持续,而且更关键的是太阳能这种产品必须靠补贴来生存。难道当初就没想到这个道理吗?我觉得应该能够想得到。所以政府现在已经没有什么退路了,政府以前怎么做是以前的事情,今后接下来就必须成就太阳能行业,除了说清发展之外其实还成就光伏产业在国际地位。因为我们的光伏在国际上是有一席之地的,产能我们最大,至于说在技术方面我们强不强那是另外一个层面的事情,但是这个位置已经在那儿了,丧失这个位置我们将丧失在新能源革命当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所以政府现在必须尽快的站出来成就行业,这个成就肯定是需要补贴的,需要掏钱,但是如果整个行业垮下去的话也是要损失的,所以这个账也比较容易算。
  面对美国的仲裁我们能够采取哪些反制手段呢?
  林伯强:其实反制的手段有,但是我个人感觉这个效果不会像大家想象的那么好。目前咱们主要是对多晶硅产品进行调查,这应该是一个反制,当然还可以再找其他东西,这个东西是一个双输的,其实美国人也明白这个道理,凡是这种贸易壁垒都是一个双输的局面,也就是说咱们即使说在反制手段上面取得一定的效果,赢得的东西也不多。
  光伏企业本身应该如何实现自救自强呢?
  林伯强:企业要解决光伏目前的产能过剩。这个行业现在应该是很混乱,有强的但是弱的非常多,所以太阳能企业解决目前的问题肯定要经历一个比较惨烈的产业整合,这应该是一个很残酷过程,但也应该是一个重新成长的过程。但现在比较关注的就是整合的时间不能太长,否则的话可能会影响整个企业跟整个行业的发展。这就需要政府在整合的过程当中尽量把手放开,让整合淘汰成为市场行为而不是政府参与的行为,我觉得这回双反也有一些积极的方面,即太阳能企业今后要明确自己的市场定位,更好的把握市场风险,以往对这块关注是非常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