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宝昌:中国法律对劳动者的职业病检查应更宽泛

2011年02月21日 18:13    发布者:1770309616
凤凰网科技讯 2月21日消息,苹果日前承认,其中国供应商确实存在违规使用有害物质的情况,联建科技有137名工人因暴露于正己烷环境,健康遭受不利影响;针对此次事件,凤凰网科技连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邱宝昌向凤凰网科技表示,中国法律应在对劳动者的职业病检查层面加以完善。

针对此次苹果中国供应商员工中毒事件,邱宝昌向凤凰网科技表示,如果苹果与代工厂之间的合同对生产流程有明确约定,而导致员工中毒,那么第一责任人应为用工方,苹果将承担连带责任。

据悉,已有部分中毒员工认同鉴定结果,在离职后获得了7—14万元,而在留下来的员工中有一部分是因担忧中毒病症复发。对此,邱宝昌向凤凰网科技表示,员工离职后倘若有证据证明病症系受此次中毒事件影响,用工方依然应承担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等。

苏州工业园区事业局原定于今日上午举行复查,不过中毒员工拒绝了此次复查;对此,邱宝昌认为,地方监管部门在此次事件中可能存在过失,因而中毒员工更愿意相信第三方机构的医疗专家。

在邱宝昌看来,通过此次事件和此前的“开胸验肺”事件来看,中国法律对劳动者的职业病检查过严、应更宽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