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Linux为什么是寄生虫
2010年08月09日 11:55 发布者:李宽
袁萌所谓“国产Linux”的要害问题就是准予将其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认定为“国产”),从而进一步进行“软件产品登记”,最后,使其堂而皇之地进入市场流通、交易,为极少数的利益集团牟取私利。
大家知道,自由/开源软件与私有/商业软件,在著作权属性上并无实质性的差别,都有相应的著作权人。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之一为外国人、无国籍人的,适用本办法。”由此可见,全球自由/开源软件开发者的著作权(权益)在我国是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
Linux发行版集成了数千个自由组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发行,这样做有利于广大用户使用。Linux发行版的分销商(也叫发行商),不分中外,均可用自己的服务商标为他们的发行版“命名”,这是世界的惯例,比如:Ubuntu、红帽、中科红旗等。但是,能不能给Linux发行版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呢?十分显然,这样做是不行的。为什么?
如果将某个Linux发行版认定为“国产”,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那么,谁是它的著作权人呢?有人认为,这当然就是它的发行商(或者分销商)了。于是,发行商成了该Linux发行版的软件著作权人,发行商成了Linux发行版(产品)的新主人,成为其经济利益的独享者,成为广大自由软件著作权人的剥削者。这就是“认定论”的本质(或者真实用心)。
将linux发行版,认定为“国产”,赋予其“软件著作权”,也不符合“开源”的定义。如果Linux发行版有了某种“软件著作权”,将其中的许多软件组件捆绑在成一个“整体”,相互动弹不得,是明显地违反了“开源定义”(OSI)第一条款的。根据“开源的定义”,这些自由组件必须保持“自由流动”状态,不能被锁定在某种“版权物”中,被栓死了。根据《国际开源促进会》的“The Open Source Definition”(ver. 1.9)的第1条款:“Free Redistribution”(“自由地再分配”),其具体内容如下:“The license shall not restrict any party from selling or giving away the software as a component of an aggregate software distribution containing programs from several different sources. The license shall not require a royalty or other fee for such sale”,意思是说,一个作为某集聚成群的软件发行版组件的软件,开源许可条款(lecense)不得限制任何一方销售或再分发该软件,......这就是说,你把这数千个自由组件捆绑起来成为某种“版权物”的有机整体,从而潜在地限制了它们的自由传播。我们把话说明白了就是,自由软件刚一进入中国大门就被绑架了(装入国产Linux发行版),成了极少数利益集团的“摇钱树‘,而且,这些利益集团还厚着脸皮向国家政府为此“请功”,而且大要赏钱,真要气死人了。说他们是“寄生虫”一点儿也不错。
网友评论
alpha321 2010年08月11日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奇怪. 既然这些利益集团没有能力自己动手编写一个操作系统, 窃取就是必然的了. 然而窃取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非法所得是要负责任的. 作为自由软件的LINUX, 自然是可以被合法地"拿来"并包装的, 包装后就是这些利益集团的产品了. 可是他们可能忘了, LINUX等自由软件不是国土资源, 也不是全民所有的矿产资源, 成不了他们的摇钱树, 将别人的劳动成果据为己有是要付出代价的.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奇怪. 既然这些利益集团没有能力自己动手编写一个操作系统, 窃取就是必然的了. 然而窃取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非法所得是要负责任的. 作为自由软件的LINUX, 自然是可以被合法地"拿来"并包装的, 包装后就是这些利益集团的产品了. 可是他们可能忘了, LINUX等自由软件不是国土资源, 也不是全民所有的矿产资源, 成不了他们的摇钱树, 将别人的劳动成果据为己有是要付出代价的.
wangkj 2010年08月11日
是产业政策要求这样,要不,上非常多的税。
是产业政策要求这样,要不,上非常多的税。
sinanjj 2010年08月11日
俺开源代码......等俺赚够钱以后...
俺开源代码......等俺赚够钱以后...
所以有人曾经说“中国对开源社区的贡献,甚至不如越南”